近日,公主岭市法院杨大城子人民法庭调解员姜文喜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调解员接手此案后,经阅读案卷得知原被告系父子关系。原告母亲和被告于2023年9月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崔XX由女方冯XX抚养,被告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2000元。该协议履行三个月后,被告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现已拖欠抚养费7个月。原告为证实自己的主张,提交其父母离婚协议书一份,证明当初父母双方离婚时约定给付原告的抚养费标准为每月2000元,自离婚之月起至原告年满18周岁时止。
经与被告沟通了解,被告承认拖欠7个月抚养费,但因收入有限,无法每月给付2000元的抚养费,并表示离婚时的抚养费标准是原告母亲一方找人打印的,其本人根本都没有看,糊里糊涂地就签了字,所以不同意给付拖欠的抚养费。
围绕该案件争议焦点,调解员将被告找到法庭调解室,采取正面释法明理和亲情感化相结合的方法,对被告进行说服教育,指出其拒付抚养费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给自己和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督促其应按约定履行抚养义务,从伦理道德、社会风俗、社会道义和法律法规多方面入情入理地耐心做被告的思想转化工作,从而使被告放弃了固执错误的想法,表示愿意与原告和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给付拖欠的抚养费,今后按时给付抚养费直至原告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