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吉林支队巡逻六大队民警在东梅收费站执勤时,依法对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发现其驾驶证已超期;进一步交流中,民警又闻到驾驶人身上有明显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孙某交代,前一天中午他和朋友聚餐,饭局持续了三四个小时,期间喝了6两白酒,啤酒喝了多少已记不清。次日醒来后,他觉得睡了一晚上酒肯定醒了,便驾车出门,连自己驾驶证过期的事也全然不知。
随后支队对驾驶人孙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两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孙某懊悔不已,连连表示自己不该心存侥幸,更不该疏忽驾驶证有效期的问题,今后一定会牢记交通法规,严格遵守驾驶要求。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