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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省内

同学课间掰手腕骨折,谁来赔?

“加油!加油!”“马上要赢了,快使劲啊。”正值课间休息,某学校班级中,同班同学冯某和王某正在进行激烈的掰手腕比赛,只听“哎呀”一声,意外发生了,冯某捂着手臂疼痛不已。

随后,冯某立即被送往医院就医,经诊断,其肱骨骨折,需要入院进行手术。冯某的父母一气之下将王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至农安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掰手腕是一种比拼腕力的运动,是一种体育竞技活动,冯某已年满18周岁,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其智力和心智水平,可以预见危险性存在,并可作出理性的分析和有效的选择,自愿参加掰手腕活动,属于自甘风险的行为,且无证据证明王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冯某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冯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什么是自甘风险?自甘风险又称自愿承受危险,即受害人已经意识到某种风险的存在,或者明知将遭受某种风险,但自愿承担可能性的损害而将自己置于危险环境或场合。此时,若受害人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则自行承担损害后果。

法官提醒:无论是专业性的体育竞技比赛还是群众性的体育活动,都具有一定的对抗性。参加者会为了运动比赛的胜利而发挥自身最大潜力,因此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进行竞技活动时,一定要加强风险防范控制意识,避免伤害事件的发生。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2024-06-04 2 2 百姓生活 content_372.html 1 同学课间掰手腕骨折,谁来赔?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