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全力支持房地产消费实施细则》,在房地产促销活动期间,对购买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参展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消费者,发放每张1.5万元的购房消费券,总金额1亿元,每人仅可领取1张购房消费券。
据了解,《关于全力支持房地产消费实施细则》是按照《长春市关于推动经济稳增长 全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措施》制定的,奖励对象为个人购房者。
奖励条件是在房地产促销活动期间,购买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参展新建商品住房(不含未登记确权项目、二手房)。
奖励标准为购房消费券每张1.5万元,总金额1亿元,先到先得、发完为止,每人仅可领取1张购房消费券。各城区、开发区可根据实际匹配发放区级购房消费券。引导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匹配发放购房补贴。
实施程序为购房人与参加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购房意向,并在活动期限内交纳购房意向金、签订成交确认函,到指定平台申领购房消费券。购房消费券在交纳购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进行核销,十足抵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可适当延后。具体以活动期间流程为准。
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有申领流程,奖励对象是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
奖励条件是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购买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未登记确权项目、二手房);
2.个人唯一住房;
3.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通过长春市商品房网签系统签订买卖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
奖励标准为:1.对符合条件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为1人以上的,仅限1人申请补贴)。
2.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和《〈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振兴工程激励人才助力“六城联动”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长人组字﹝2023﹞2号)文件规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不可兼得。
实施程序是申请人可登录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注册账号信息,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方式(支持电脑端)。通过“线上零跑动”,进入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完成“在线申报”、填写表单。
2.申请材料有
(1)毕业证;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明(带二维码验证版);
(3)购房人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
(4)购房人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且需明确开户行(含支行)全称;
(5)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为1人以上的,需提交所有共有人的同意书。
3.申请时间为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24时止(含补充材料),逾期不受理。
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支持政策:
政策惠及对象界定标准
1.多孩家庭:借款人家庭为夫妻双方生育抚养2个及以上子女家庭,且其中至少有1个子女未满18周岁。
2.来(留)长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内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统招毕业生。
政策内容
1.多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40%。
2.来(留)长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如不超过60万元,可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限制。
办理条件为“多孩家庭”和“来(留)长高校毕业生”职工群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常规业务要件外,申请享受多孩家庭贷款政策的职工还需提供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与子女在同一户籍内的户口簿(原件)或医学出生证明(原件)证明亲子关系;申请享受来(留)长高校毕业生贷款政策的职工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作为证明材料。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