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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2024年人才分类定级评定工作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通知,按照《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工作要求,为更好发挥人才分类定级评定指挥棒作用,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吉林振兴发展,我省启动开展2024年人才分类定级评定有关事宜。

申报系统保持全年开放,省内人才可随时申报、随时受理、分批评定。其中,2月底前申报人员作为一个批次,于3月底前集中评定;3月份及以后申报人员,适时开展1-2次集中评定。待引进或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根据需要,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线下申报、随时评定。

申报条件: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劳动)合同且在一线工作的各类全职人才,以及每年在吉工作不少于4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2.申报A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申报B、C、D类人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申报E类人才的技能人才不超过50周岁,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45周岁(计算时间以每批次截止时间为准)。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最多放宽3周岁。3.申报人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较强创新创业创造能力。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以及事业单位脱离一线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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