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标准有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请,吉林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取消长春中日友好会馆(标牌编号:2240003)和长春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国贸大饭店(标牌编号:2240051)四星级旅游饭店资格。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白城新闻网 http://www.bcxww.com 白城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43号 邮编:1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