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东北片区联合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强化路面执法查缉,充分依托科技手段,精准查纠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化解安全风险、防范交通事故,全力为群众营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12月15日14时许,德惠市交管大队夏家店中队接到缉查布控预警:102国道1149KM一辆车牌号为吉AJ62XX的灰色长安车车辆状态显示未年检。接到预警后,夏家店中队中队长丛财运立即指派民警设卡拦截。5分钟后民警发现目标车辆,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自称姬某柱,车是借的,不清楚未年检的事。民警让该驾驶员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驾驶员又称保险过期,着急回长春,让民警直接给开罚单,不扣分的就行,被民警断然拒绝。
经公安网信息查询和照片比对,民警发现这名自称姬某柱的驾驶员与系统内照片不符,而在核对行驶证上车主姓名“薛某”照片时,却发现薛某正是该驾驶员。
在证据面前,驾驶员承认自己就是薛某,去年因酒驾导致驾驶证被扣,记12分,现在还没有重新学习。这个姓名为“姬某柱”的驾驶证是他捡的,把原照片换成自己的照片贴了上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七项,民警对驾驶员薛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刑事责任移交派出所调查处理。/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