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按照全省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交接工作整体部署,省直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交接仪式在省医疗保障局进行。省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交接仪式。
交接仪式上,按照《吉林省省直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交接实施方案》要求,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和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分五组对相关交接资料进行清点校验并签字确认,省财政厅社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省人社厅基金监督处相关负责人、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代表监交方,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负责人代表移交方,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代表接收方,分别在《省直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交接报告》上签字。
省直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交接仪式的完成,标志着除长春市因职能划转事宜暂未确定外,全省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交接工作结束。目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人社、财政、医保、税务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社会保险局已全面启动工伤保险经办工作,通过积极配合、共同协作,医保部门做到了“理得清、交得明”,社保部门做到了“接得稳、办得好”,当前运行平稳有序。/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