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去药店买药,北京市民可凭工作人员佩戴的徽章和胸卡分辨其是不是执业药师。18日,作为北京安全用药宣传月主打内容之一,《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执业准则》发布。该准则规定,10月1日起,执业药师佩戴专用徽章上岗执业。
根据《准则》要求,从2016年10月1日起,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将按规定着装,统一佩戴专用徽章胸卡。记者了解到,该项要求除了方便市民在药品零售渠道区分销售和药师外,主要还是为了避免药品零售企业虚挂执业药师注册证,店内其实没有执业药师的情况。
除了在岗明示标志外,《准则》还率先在药品零售企业推行“依法执业服务公众、尽职尽责指导用药、处方审核药物警戒、行为自律维护形象、普及知识引领健康”这五条执业药师执业准则。
此外,《准则》明确了执业药师应尽全力满足患者的用药咨询,除特殊情况,不得拒绝提供药学服务;执业药师应拒绝任何危害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违反法律或社会伦理道德的购药要求,对处方审核把关;执业药师不得以牟取自身利益和执业单位利益为目的,参与不合法的商业活动,不得推荐假劣药品。
/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