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 赵婧)记者从多渠道获悉,作为财税改革中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消费税未来或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其中划归中央收入的税目仍然由国税部门征收,而划归地方收入的税目则改为由地税部门征收。
专家认为,消费税由中央税改为共享税,可作为地方主体税种之一,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地方税收的自主权。划归地方的税目由地税部门征收,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征管,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消费地政府对改善地方消费环境和提高地方消费能力的关注。记者了解到,上述改革方向将在全面完成营改增、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之后进行。目前我国的国内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
记者查阅2015年全国财政收支数据发现,2015年我国国内消费税10542亿元,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是我国第四大税种。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实行价内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等十几个税目。
多位专家认为,消费税的改革在财税体制改革中中央地方关系的改革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营改增之后,地方的主体税种缺失,虽然通过调节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可以弥补,但地方税收的真正保障要求地方有主体税种,可以直接取得税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税应该成为地方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当然也不应该全部成为地方税。将一部分税目划为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管,是地方税收自主权有所提高的一个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