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吉林省消费者协会获悉,为表彰消费维权杰出人物,提高公民维权意识,推动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吉林省消费者协会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开展“2015年度吉林省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
评选标准及对象包括不畏艰难勇于维权、善于维权的消费者;在处理重大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做出有益探索的基层消协工作人员;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和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执法人员;诚信守法,在提高商(产)品和服务质量、创建驰名和著名商标及品牌上业绩突出的,有社会责任感的经营者;长期致力于消费维权事业,在行业工作中爱岗敬业,立足本职为消费者服务事迹突出的公务员、新闻、法律工作者、医生、教师等和其他社会人士。
本年度的消费维权人物的评选要求维权事迹所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且维权事迹所反映的现象必须在全省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消费者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广,同时,维权事迹必须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突出事迹,具有很强的法律示范性和社会警示作用,对消费维权发展有现实或长远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本次活动面向全省征集维权人物提名人,经组委会甄选,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及维权事迹向社会公示,评选过程接受公众监督,最终结果由公众投票、组委会综合评定产生。在充分体现民意的基础上,保障评选过程各结果的透明、广泛、公正,评选结果在2016年“3·15”期间举办的“2015年度吉林省消费维权人物”表彰会上揭晓并表彰。
参与方式:
推荐、自荐截至2016年1月15日,通过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网站(http://www.jl315.org/) 下载填写推荐、自荐表,并附2000字以内的维权事迹。
信件寄至长春市南湖大路599号省消协组织联络部,邮编:130022,请注明“维权人物事迹”。
邮箱:jlsxx315@126.com
联系人:成云
联系电话:0431-85279081
(记者 张雅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