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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省内

释放执破融合机制效能 以执行智慧保障民生

通化市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为完成某小区项目建设大量借款,却在项目尚未完工时意外去世。各债权人担心无法收回借款,遂纷纷起诉至柳河县法院,并先后申请强制执行。柳河县法院执行局因该系列诉讼共受理100余件执行案件,并陆续查封在建房屋。因涉案小区配套设施尚未完工,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故不宜直接拍卖房屋,也无法交付房屋,这不但导致执行障碍,也损害大量案外购房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了破解上述难题,柳河县法院成立由执行法官和破产审判法官组成的专案组,全面统计公司负债情况,详细摸排公司剩余资产,发现该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遂依法引导债权人申请执转破。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柳河法院充分发挥我省府院联动机制优势,会同县政府、破产管理人等多方协调联动配合,以部分房屋预售作价的方式支付项目后续配套工程款及配套费用,又联合有关部门以无籍房的方式对小区房屋进行产权登记。经过一年多的府院联动工作,小区后续配套工程得以顺利完工,房屋达到验收入住标准并且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使得案外购房群众与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一并得以解决。

典型意义:烂尾房屋可执行性差、分配矛盾突出,如何破解烂尾楼难题,保障房屋买受人或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始终是执行实践领域与房地产企业破产审判领域的共同疑难问题。柳河法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选择执行转破产的思路为切入点,但又不局限于程序的启动,而是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以执破融合的工作模式,精确分析、找准症结,与地方政府共同盘活烂尾楼盘,及时防止财产贬值,有效化解分配矛盾,一方面破除了执行障碍,保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解决了购房群众的迫切难题,有力地保障了民生。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2025-02-07 2 2 百姓生活 content_25606.html 1 释放执破融合机制效能 以执行智慧保障民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