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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省内

一时冲动要不得 故意伤害要担责

生活中难免与他人发生争执,可如果遇到问题就使用“武力”解决,最终可能因图一时痛快而承担严重后果。

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审理并宣判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被害人王某在被告人李某家打麻将的过程中与张某发生矛盾并互相撕扯,被告人李某在门外听到声音后,认为王某在自己“地盘上”挑事儿,冲进室内将王某一拳打倒在地。经鉴定王某的面部外伤致左眼眶内侧壁、下壁及外壁骨折,其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王某的面部外伤致颌骨骨折,其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及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王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李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理。李某赔偿了被害人王某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王某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2024-10-31 2 2 百姓生活 content_21991.html 1 一时冲动要不得 故意伤害要担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