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梅河口分局巡逻三大队民警在大湾公安检查站执勤过程中,在对一辆黑色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时,驾驶人拖延半天才将一本姓名为程某的驾驶证出示给执勤民警。而执勤民警在对其所出示的驾驶证进行核查时,发现该驾驶证上的字体存在异常,疑似“假证”。
随后,执勤民警示意驾驶人熄火下车,并将其带至检查站询问室进一步调查。经过进一步核实确认该驾驶人真实姓名为岳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证据面前,驾驶人岳某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驾驶人岳某表示,因无法通过驾驶员考试,便购买了一本假驾驶证,本以为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不料终是逃不过高速民警的火眼金睛。因岳某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民警提醒:请广大驾驶人朋友遵规守法。为了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驾驶机动车上路应当依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切不可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否则将受到严肃处罚。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