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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省内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3天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2019年11月,被告王某入职某日用品有限公司任业务员,2020年6月,入职原告某家居公司任外贸业务员,先后入职的两公司法人、股东、实际办公地点均一致。工作期间,双方有部分时间未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9月,双方终止劳动关系。

此后,双方对工资金额及赔偿问题始终未达成一致,王某遂申请劳动仲裁,后家居公司不服劳动仲裁结果诉至宽城法院,请求判令原告某家居公司不支付被告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相关工资。家居公司不服判决结果,认为双方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合作关系,且系王某主动离职,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遂选择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最终驳回家居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原告并未履行判项,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官向被执行人家居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且调查发现家居公司名下有多套房产。于是,法官将被执行企业代理人传唤至法院,告知其强制执行的相关内容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公司代理人听完后,当即表示能够给付欠款,并将所欠款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至此,该案仅用时3天便执行完毕,既将劳动者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也未对被执行企业产生不良信用影响。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2024-07-22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 2 百姓生活 content_18066.html 1 3天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