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3号)要求,我省近日启动202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2024年我省拟向国家推荐不超过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不超过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条件要求: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原则上是省内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等单位。优先支持建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相关领域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建设在技能人才比较密集的企业或以培养技能人才为目标的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
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在下一年度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13号)要求,给予分类分档补助支持。原则上每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助300万—700万元,每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20万-30万元。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技能研修实训设备、完善培训基础设施、聘用指导教师、开发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开展与教学有关的科研、评价、竞赛活动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材料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