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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综合

《2023年吉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

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23年吉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张旗威介绍了《公报》的有关情况。

据了解,2023年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历程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的战略部署,积极融入“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锚定美丽吉林建设远景目标,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巩固稳定提升。

大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和巩固

2023年,全省空气质量改善遇到了很大困难和挑战,受厄尔尼诺事件等因素影响,3、4月份,全省遭遇了近十年来较大范围沙尘天气,6月份部分城市臭氧浓度连续超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顶住了压力和挑战,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超常规的办法将不利因素影响降到最低,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

经国家核准,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2.4%,优于全国平均水平5.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6.5微克/立方米,优于全国平均水平3.5微克/立方米,以上两项指标连续8年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6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连续6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全省无酸雨城市,监测的15个城市降水pH均值为6.43,呈中性。

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2023年,全省111个国考断面中,18个断面水质类别同比提升,46个断面水质类别优于国家考核目标。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Ⅰ-Ⅲ类)比例达到86.2%,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优于国家年度考核目标10.1个百分点,全面消除劣五类水质断面。水环境质量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2021年以来“三连升”,改善幅度位列全国第二。

从我省主要江河看,辽河、鸭绿江、图们江水系水质优,松花江、绥芬河水系水质良好,辽河、绥芬河水系同比去年水质有所好转,松花江、图们江、鸭绿江水系干流,东辽河、绥芬河全域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

1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延吉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稳定。地下水国家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

生态质量保持良好

2023年,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66.99,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质量状况连续20年保持良好。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较丰富、生态结构较完整、生态功能较完善。

全省森林覆盖率45.42%,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为67.06%。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7个。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龙湾群国家森林公园,入选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绿色名录,获评“世界最佳自然保护地”。

农村及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安全

2023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保持在较好水平,农用地土壤环境良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农村环境质量整体良好,农村环境状况指数均值达到89.63。

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2023年,全省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昼间均值为54分贝(A),夜间为45.7分贝(A)。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评价为“好”,昼间均值为67.2分贝(A),夜间为57.5分贝(A)。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92.7%,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76.8%,连续6年持续提高。

辐射环境保持稳定

空气、水、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浓度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监测频率范围内电场强度始终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

从公报总体看,去年我省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了稳定、巩固和提升的态势。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按照国家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加大生态破坏问题查处力度,持续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坚决守住国家生态安全底线。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让保护生物多样性成为全民自觉行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打造更多“两山”转化示范样板。坚决扛起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政治责任,不断开创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新局面。

将发挥好统筹协调、综合监管作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力,确保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将锚定“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坚持党建引领、协同联动、统筹推进、示范带动、保障提升、项目拉动,进一步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步伐,以“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添绿”“增金”。

同时将全面贯彻落实美丽吉林建设规划纲要,全面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一是持续深化“四个第一时间”水质管控机制,全力推进水质稳中向好改善。二是加快实施项目建设,推动《吉林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推进一批源头区涵养林、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提升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水生态自我修复能力。三是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坚持三水共治,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实习生 赵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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