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长春市春季市容环境水平,长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启动春季市容环境秩序提升整治行动。整治时间从3月13日至4月底,整治行动主要开展环境秩序再提升九项行动。
消灭卫生死角行动。全面加强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冬季清除冰雪等日常环卫作业,整治主次街路、背街小巷、桥梁广场、公园绿地、河流湖泊、开放式居民区、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单位庭院、商圈、农贸市场、公交站务区、居民楼道、雨搭缓台等区域环境秩序,清除生活垃圾、装修垃圾、严重油渍污渍及各类堆放物,并对生活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站、生活垃圾转运箱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开展卫生消杀。
修复城市伤痕行动。整治市政道路和人行步道坑洼不平、窨井盖凸凹不齐、路缘石残缺不整、路灯照明设施损坏、排水管线私搭乱接,以及道路乱掘乱挖、复原质量差、围挡设置超期等问题;整治公交站牌污损、内容错误,站亭顶棚破损、构件缺失、螺栓松动、漆面老化脱落、灯具损毁、座椅损坏、玻璃或耐力板污损等问题;整治建筑物墙皮脱落、立面不洁,拆违遗留地面未恢复、断面未修复,绿篱绿植缺株断档、市政道路和绿地裸土扬尘、道路交通标志线老化、路灯杆信号杆严重倾斜、架空线混乱无序、街路果皮箱破损缺失等问题;整治通信基站围栏缺失、机柜残破、塔体锈蚀、线路混乱等问题,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可靠、整洁完好、规范有序。
擦亮城市窗口行动。整治机场、火车站、公路客运站、城市出入口,以及公路、铁路、轻轨沿线、伊通河沿岸等区域环境秩序。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各类堆放物;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设施;消除绿地空地、市政道路等公共区域裸土地面,完成复绿补绿扩绿或硬化铺装;治理喊客拉客、游商散贩、占道经营、占道修车、占道停车、废品回收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广告牌匾行动。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加固或拆除;整治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违规设置、陈旧破损、缺字断亮等问题;治理户外LED屏光污染、一店多匾、违规橱窗字、商家违规摆放落地广告牌等问题;严厉查处擅自粘贴、涂写、散发非法广告行为,依据《长春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清理违法占道行动。整治查处露天烧烤、油烟扰民、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店外摆桌、场外交易、临街聚集招揽生意,以及占道修车、占道洗车、占道装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清除堵塞消防通道的各类堆放物,以及占用停车泊位设置的地桩、地锁、铁链、隔离墩等阻止器具;整治规范便民市场未按规定时间开、闭市及超出占道范围经营,以及日常清扫保洁不到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等问题;治理共享单车未按要求标准进行管理、未经审批擅自投放,以及乱停乱放、乱丢乱弃、长时间不归位无人管理等问题。
提升绿化品质行动。对市区内主次街路、开放式居民区、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及单位庭院等区域,整治绿化养护不到位问题,清除绿带绿地内杂树死树、残桩枯枝、树道杂草、树体附着物,以及废弃的树木架杆、附属物及防冻措施,集中开展植物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杨柳飞絮治理、行道树穴覆盖、树座篦子修补等工作;整治公园环境秩序,清除垃圾杂物及各类堆放物,加强绿植绿化养护、打造绿化景观小品等工作;集中整治四环路以内街路、空地、居民区、单位庭院等区域裸土地面,结合环境进行绿化美化,逐步推进口袋公园建设;整治毁绿种菜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完成补绿复绿。
治理工地扬尘行动。对在建工地、待建工地、烂尾工程、拆迁地块、收储土地等区域,整治未落实专人负责制度、生活垃圾落地积存、乱倒乱卸装修垃圾等问题;整治未设置连续封闭围挡,以及已设围挡表面污损、倾斜歪倒,未及时清洗、更换、加固或拆除等问题;整治施工现场裸露土体和预留土方未使用防尘网或密目网全覆盖、未开展洒水降尘作业,导致扬尘污染等问题;整治施工现场进出口及场内主要道路未硬化铺装、主要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存在污水外溢等问题;整治不办理准运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运输渣土和物料,以及车厢未苫盖、沿街撒落、带泥行驶等问题。
拆除违法建筑行动。拆除街路两侧、商圈、开放式居民区、封闭式物业管理小区、单位庭院等区域的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地下管线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占用人行步道影响市民出行的5G通信基站(塔、杆)和电力供电箱等构筑物;拆除违规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牌匾、死灰复燃的楼顶字等构筑物。
整治违停乱停行动。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停车入位,或未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等行为;整治机动车辆堵塞消防通道、占用停车泊位从事场外交易,以及失管失联“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等行为;整治违法占用公共资源,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封闭式管理的收费停车场或利己停车场等行为。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