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合心法庭成功调解6起欠薪纠纷,为原告成功追回17万元劳动报酬,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诉累。
 2023年3月,6名原告进入被告某实业公司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职务为操作工。7月,被告公司发布《关于迟延发放6月份工资的通知》,载明公司延迟且并未发放6月份工人工资的原因是项目未回款,公司周转困难,8月15日之前必定将工资发放到位。但被告公司未能按照承诺支付工资甚至连7月份工资也未予发放。经统计,合计欠付众原告共17万元。多次催要无果后,6名原告将被告公司诉至绿园法院。
 立案后,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询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表示并非有意拖欠工资,因为项目款迟迟未能到位,公司周转出现困难。向双方当事人说明调解优势并征得同意后,法官在人民调解室内组织了面对面调解。原被告双方围桌而坐,冷静探讨解决方案,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彼此的不易。一方面,企业应该展现责任担当,承担给付工资的义务,避免因为诉讼给企业信誉和未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工人们也考虑企业经营难处,适当给予宽限期,让企业正常经营、筹措资金给付工资。在法官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和劝说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一次性足额给付工人17万元工资。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