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双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倾听暖心沟通,双方和平解除了婚姻关系。
2022年经媒人介绍柴某与包某相识,于2023年结婚,礼金为15万元,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包某于2023年5月离家出走,柴某多次前往包某处求和接其回家,包某要求柴某每个月支付其3000元生活费否则拒不回家。
柴某认为夫妻之间应当互帮互助,而包某每月要求自己支付3000元生活费的主张,明显是不愿意继续与其生活,将婚姻完全化为金钱,毫无夫妻感情。因柴某系举债支付的彩礼款,导致其生活困难,另包某实际与自己仅共同生活四个月有余,在与媒人及包某父母沟通复合无果后,柴某无奈将包某诉至双山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深入了解情况。经了解,原、被告因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生活不幸福导致走到离婚这一步。原告希望被告返还彩礼款,但被告认为是原告提出的离婚,坚决不同意退还彩礼款。
鉴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承办法官首先让双方当事人陈述各自的诉求以及相关事实,向原、被告释明返还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之后从当地的风俗习惯、经济水平、彩礼的使用、消耗等因素进行“背对背”调解,并采取“熟人劝和”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交心交谈,在承办法官耐心的疏导下,原、被告解开了心结,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返还彩礼4.8万元,并当天予以给付,事情圆满解决。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