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关于委托长春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实施行政处罚权的公告,根据《行政处罚法》、长编办【2017】159号文件,及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长春市房地产监察支队签订的《行政执法委托书》,长春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受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房屋管理局委托,负责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及权属管理、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工作。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白城新闻网 http://www.bcxww.com 白城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43号 邮编:1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