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医疗保障局、长春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为切实提升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水平,有效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按照筹资与待遇对等、待遇置换的原则,决定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一是取消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二是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2000元提高到2500元。三是该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长春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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