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通化分局巡逻一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号牌为吉E0123*的黑色轿车在未打开双闪且三角警示牌摆放不规范的情况下停在应急车道内,由于天色渐暗,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民警为其做好安全防护。
当民警做完防护,准备向驾驶员了解情况时,却发现车内空无一人,附近也找不到驾驶员的身影。最终民警通过查询车辆信息联系上了该车的驾驶员陈某。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民警先行联系救援将车辆拖移至就近站口,并通知陈某到就近站口领取车辆。
在站口,民警见到了陈某。陈某称,中午驾车回单位,半路上车辆突然抛锚,因有急事需要处理,忽略了故障车辆对交通安全的影响,于是在未正确采取措施的情况下,直接将故障车辆停在了应急车道内,自己乘坐同事的车辆离开了现场。
民警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讲解了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正确的处置方法。陈某对民警的耐心讲解表示感谢,称今后一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民警依法对陈某实施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以及未将故障机动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违法行为共处以4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