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松江河房产管理处,对“骨头案件”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依法进行查封。由于本次查封工作涉及因素较多,在查封之前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详细查询、整理,当场向被执行人出示证件、说明来意,现场制作查封笔录,告知相关权利,圆满完成此次执行工作。董跃
白城新闻网 http://www.bcxww.com 白城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43号 邮编:1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