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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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货?拉祸!客车违规载货“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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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年2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拉货?拉祸!客车违规载货“驶”不得

 

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巡逻一大队民警在蛟河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鲁B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准备进入高速公路,民警透过车窗发现车内装载了满满一车货物,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刘某驱车准备从蛟河前往长春探亲,因为长春亲友较多,就买了几十箱红酒,由于家里没有货车就将原本七座的载客汽车的后排座椅放倒,强行将其变成了“货车”,不料刚要进入高速公路便被查到。

民警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耐心地向其讲解了客货混载的危害性,并责令其立即卸货转运,消除违法状态后再进入高速公路,刘某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把行车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会再违规载货。

高速民警温馨提示:

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客车在车型设计上车身承载强度低,结构上无法做到人货分仓,载货行为将极大地影响车辆制动性能,车辆安全系数将下降,此外,货物在车厢里堆放会影响驾驶视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所以,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客货混载”。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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