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评选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力度,鼓励更多的青年劳动者选择技能成才,近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长春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奖励申报的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为各用人单位培养的高技能人才发放奖励。
发放条件:《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长办发 (2017)50号)文件印发后获得“吉林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之一的高技能人才;获得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荣誉称号的,按最高荣誉称号申请;同一人员三年内仅能申请一次。
申报方式:中省市直国有企业、市直部门和市直技工院校直接向长春市人社局报送申报材料;其他企业和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属地人杜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属地人社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后向长春市人社局上报材料。对于培养获得吉林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对于培养获得吉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