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白城讯 近日,洮南市通达派出所接到受害人周某报警称,自己在通榆县某大卖场担任店长,2021年7月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洮南市居民孙某,孙某以帮忙办理向某单位供货为由先后诈骗自己16万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据周某讲述,因想找一稳定的供货渠道,便托朋友介绍与自称与某单位领导熟悉的孙某相识。2021年9月初,孙某以帮助打通关系为由,要求周某支付10万元,周某便通过银行转账将10万元转给了孙某。两周后,孙某又称该单位因采购货物正在招标,若周某再付6万元,就可以不用走正式的流程而直接成为“供货商”,于是周某又向其支付6万元现金。
直到今年2月初,周某先后共计支付16万元,但始终也没有收到该单位的供货通知,意识到事情可能有蹊跷,周某欲向孙某索回16万元“办事费”,而孙某则直接玩起了消失,周某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了解情况后,通达派出所民警立即将孙某传唤到案,到案后孙某对自己实施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并不认识某单位领导,因生活不宽裕,便谎称自己“能办事”进行诈骗,诈骗所得钱款均已被挥霍。
目前,孙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