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2年“迎新春”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商务局和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等不法行为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付军表示,近期他们加大了重要民生商品保障工作力度,从目前来看,长春市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品种齐全、价格稳定、储备充裕、运输畅通。
加大民生商品保供力度。近期,长春市发改委会同粮储、商务等12个部门召开保供稳价工作会议,对于近期以及春节期间的保供稳价工作进行部署。各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等不法行为。目前,欧亚各连锁店、东北亚粮油批发市场、海吉星物流有限公司、中东大市场、地利生鲜等520余家商超、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商品库存充足。每日上市生猪4000多头、禽类3万多只、蔬菜3000多吨,完全能够满足市民的生活需求。
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长春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了《长春市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和《长春市猪肉储备投放方案》。目前全市已完成储备大米15000吨、食用油1800吨、蔬菜10000吨、冻猪肉2000吨、水果10000吨,并已锁定库存,将根据市场供需情况陆续投放,能够确保长春市市场的正常供应。
做好价格调控监测工作。从现在起到3月末,长春市发改委拟对涉及民生的自来水、供热、天然气等市级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一律不作调整,保持这些价格的稳定性,同时对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实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监测数据显示,长春市近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基本稳定,1月1日至15日,监测的12个重点品种蔬菜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1涨10降1持平的态势,平均价格为4.63元/斤,去年同期为4.92元/斤,平均下降5.89%。其他重要副食品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大米价格与去年持平,面粉上涨5.56%,大豆油上涨16.85%,猪肉下降50.54%,牛肉上涨0.59%,羊肉下降4.30%,白条鸡上涨3.10%,鸡蛋上涨7.93%,鲤鱼上涨22.58%,苹果持平,香蕉上涨9.53%,鸭梨下降25.30%。1月20日,12种重点蔬菜平均价格5.01元/斤,去年同期5.08元/斤,平均下降1.38%,大米价格与去年持平,面粉上涨5.56%,大豆油上涨11.22%,白条鸡上涨1.27%,猪肉下降53.86%,鸡蛋下降15.96%,水果价格稳定,目前每天有700多辆车运输粮油蔬菜水果,运输安全畅通。
长春市商务局:全力保障全市“菜篮子”、“米袋子”商品供应
长春市商务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蔡德军表示,长春市商务局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提前部署、提早准备,全力保障全市“菜篮子”、“米袋子”商品调得进、供得上、品种多、质量好、价格稳,确保满足广大市民节日期间的生活需求。同时还将指导商贸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开展力度空前的大型促销活动,丰富节日市场,营造欢乐祥和、繁荣稳定的节日市场氛围。
目前,长春市商务局组织全市各大蔬菜、粮油、水果等批发市场,加强产销对接和采购力度,拓展采购产地范围,除山东、内蒙古等主产区外,积极向湖南、湖北、云南等产地拓展。增加市内库存量,丰富商品种类,做好迎接节日消费高峰的准备工作。指导各大连锁超市,加大自采、直供范围,确保全市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品类齐全,安全有序。
他们将以节日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市场监测,从2022年1月31日开始启动全市生活必需品企业日监测制度,对米、面、油、肉、蛋、奶、菜等55种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供应情况进行监测,节日期间,强化应急值守,安排专人每天密切监测市场价格异动和供求日常波动等情况,确保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响应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春节期间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不出现大幅波动。
长春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商品货源地供应充足、运输畅通,全市生活必需品量足价稳。预计春节期间的蔬菜、水果价格还将会有小幅波动,但各类肉品、粮、油、禽、蛋、奶的价格会相对平稳,波动不大。
同时,为丰富和活跃长春市节日市场,保供应、惠民生,长春市商务局将突出春节年味、冰雪消费等元素,组织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商贸企业、电商平台、主流媒体四方联动,谋划100场以上“特色浓、年味足”的主题型、场景化消费促进活动。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节令食品、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风险排查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姜辉称,结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节日期间,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密组织、提早谋划、提早部署、提早安排,积极做好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突出重点排查风险隐患,以节令食品、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大型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排查防控风险隐患,严禁食品销售者采购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督促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者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提前报备、预防性消毒”和“三专三证四不得”等防控要求。加大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溯源排查力度和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督促第三方冷库严格落实报备和公示要求,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及《GB 31605-2020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要求从事贮存活动。
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开展风险排查和专项治理,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糕点、汤圆(元宵)类速冻食品等生产单位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原辅料采购、过程控制、贮存运输、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用回收原料或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掺假掺杂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畜禽、地沟油、工业酒精等非食用原料进入生产加工环节,严厉打击“黑作坊”。
全面排查餐饮食品安全隐患。结合春节期间消费特点,突出监管重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群体性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以大型餐饮及周边、城乡接合部、承担“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区域,以食品采购、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制作加工、人员健康体检等为重点环节,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市餐饮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严厉查处餐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惩重处节日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对承办“年夜饭”、承办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高风险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为重点监督内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控制,严防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交叉污染等情况的发生。督促指导学校放假后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拉网式自查,做到清查主、副食品库存,清洗餐饮具、工用具,清洁食品加工场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避免发生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严重食品浪费行为。
强化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消费量大幅增加的重点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动态,共确立了10个具有代表性、覆盖面较广的价格监测数据采集点,重点监测米面油、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波动情况,一旦发现市场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依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化解价格纠纷和矛盾。充分发挥12315业务处理平台系统在线运转的优势,针对涉及价格的投诉举报,要求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核查,办理情况立即反馈投诉举报人,如确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从严、从快进行查处。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