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写着“执法高效,护法为民”的锦旗,这短短的八个字,道尽了法院人的不懈追求,道不尽申请人的满腔谢意。
2017年,孙某借给好友陆某2.8万元,但在约定还款日到来时,陆某拒不还款,面对孙某的多次讨要,陆某仍旧拒不还款,孙某只得到法院起诉陆某并拿到胜诉判决。然而陆某远在江苏,自恃距离遥远,认为法院找不到自己,收到判决也不以为然,甚至表示:“你告我也不怕,执行我也没用!”不得已,孙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收案后,通过网络司法查控,发现陆某名下几乎没有存款。经询问申请执行人,了解到孙某家人患病,急需用钱治疗。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多措并举,加速优先执行本案。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邮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积极联系陆某;另一方面迅速采取强制措施,挤压陆某生活空间。
很快陆某便发现自己的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全部被法院冻结,这给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无奈之下便根据冻结提示信息主动致电法院,试图解除查封。执行法官告知陆某如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不能解除查封。
但陆某仍然态度坚决地表示他绝不还款,执行法官发现陆某完全不了解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立即通过电话为他上了一堂“普法课”,告知陆某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将依法将其纳入限制消费名单甚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甚至其行为若构成拒执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陆某在随后的几天内与办案人反复确认,在了解到如不履行可能给自己带来的法律后果后,开始考虑还款。最终,在办案人的多番沟通下,陆某将全部执行款2.8万元和执行费288元存入法院冻结的银行账户,办案人迅速发放执行款。
当法院告知孙某案款发放成功的时候,孙某激动地说:“我的家人患病,需要治疗和用药,对于别人来说这笔钱可能不多,但对于我可是救命钱,我要了四年都没结果,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帮我把钱要了回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