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亮剑2021”专项行动,规范长春市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和乘客利益不受侵害,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长春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行为“突击夜查”行动。
12月14日18时30分,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长春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公安交警部门分成7个稽查组,重点针对迅驰广场(净月大学城)、摩天活力城、力旺广场、长春站、西客站、龙嘉机场、红旗街(欧亚商都)商圈7个区域点位开展打击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行为。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开展,市交通运输部门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广泛收集线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及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对重点商圈出现的高频次车辆多轮次细致筛查、比对、排除后,实施精准打击。行动当天,共出动执法人员及公安干警130人次、执法车辆21台次,查处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车辆 20台,将依据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拟对行政相对人处以1万至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加大打击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行为的同时,还加强企业管理,落实出租汽车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行业服务管理水平,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
下一步,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在巩固当前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联合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勤联治和综合整治长效机制,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非法营运行为打击力度,努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非法营运车辆无法购买承运人责任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在此,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温馨提醒广大乘客,出行时请以自身安全为重,选乘有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遇到非法营运车辆,请及时拨打长春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严查快处。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