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缓解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压力,更好地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按照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试点)的通知》(长住金管字〔2021〕7号)精神,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长春城区(含公主岭市)试点开展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和开展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
个贷中心用短短几个工作日与中心信息处完成组合贷款的系统研发,与受托银行(试点)签订合作协议,制定了组合贷款流程,截止到10月12日有四家开发企业共计10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其中公积金贷款516万元,商业贷款359万元。/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