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吉林生态日”的决定》,将每年9月26日设立为“吉林生态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报道
白城新闻网 http://www.bcxww.com 白城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43号 邮编:1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