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吉林省市场监管系统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牢牢把握市场监管主责主业,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中介机构“乱收费”、翻新“黑气瓶”、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及节令食品、“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成品油流通市场、销售环节食盐质量安全、移动式压力容器等重点违法行为。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件:
长春市宽城区农贸水产大市场海龙湾水产批发行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案
2021年1月,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查处一起涉嫌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案。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对当事人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9万元;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没款共计10.0192万元。
丛某销售怀山药粉系列产品虚假宣传案
2021年5月,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一起针对老年人的虚假宣传案。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2万元。
长春麦之道食品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案
2021年3月,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案。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作出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华达汽车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1年3月,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开分局查处一起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依法对其处以15万元的处罚。
辽源市龙山区东达调味品批发部未经许可从事食盐批发案
2021年1月,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山分局查处一起未经许可从事食盐批发案。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食盐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6.4152万元。
2020年11月23日,吉林省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山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辽源市龙山区东达调味品批发部(以下简称东达调料)进行了检查。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店内存有美康达精制岩盐、美康达粉碎洗涤盐、吉盐海藻盐及小包装食盐,货值金额17万余元。经查,东达调料从吉林盐业集团辽源有限公司采购吉盐海藻盐用于销售,但在销售吉盐海藻盐过程中,除向个人消费者零售外,还面向吉春路附近多家调料商店多次大量出售吉盐海藻盐。涉嫌无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的情况下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白城市通榆县万嘉供热有限公司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基本热价费案
2021年4月,白城市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基本热价费案。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08232.94元;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人民币208232.94元,合计416465.88元。
延边州安图千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牛板筋案
2021年2月,延边州安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牛板筋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万元。
吉林市佰益源食品冷藏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行为案
2021年5月,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丰满分局查处一起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行为案,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3万元罚款。
2021年1月,吉林省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丰满分局执法人员到吉林市佰益源食品冷藏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用的四台压力容器(制冷设备)均为第二类压力容器,且未经过检验,遂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自2012年开业至案发时止,一直在用的四台压力容器(制冷设备)未经检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李某未取得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案
2021年5月,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查处一起未取得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等违法行为案。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
松原市长岭县东兴加油站经销不合格成品油案
2021年4月,松原市长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经销不合格成品油案,依法没收不合格柴油2.78吨;没收违法所得;共计罚没款43349.02元。
2021年3月,松原市长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工作人员对长岭县东兴加油站销售的0#柴油进行了抽样检测,检验结论:该样品硫含量、闪点(闭口)项目不符合GB 19147-2016标准要求。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