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上午,长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幸福社区”、百佳“三长”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今年,长春市共评选产生50个“幸福社区”和100名百佳“三长”。
全市“幸福社区”评选活动每5年开展一次。今年将在全市535个城市社区中共评选产生50个“幸福社区”,评选出的社区由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市“幸福社区”奖牌。全市百佳“三长”评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共评选产生100名,其中“优秀网格长”20名、“优秀楼栋长”30名、“优秀单元长”50名,由主办单位长春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为获得荣誉的个人发放荣誉证书。
评选时间:从6月份开始,至年底结束。
评选原则:坚持人民至上,把服务群众、造福居民作为评选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群众自治,促进居民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坚持统筹推进,“幸福社区”和百佳“三长”评选活动与“三社联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等社区治理重点工作有效衔接、协同推进。
评选标准:“幸福社区”评选标准由4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43项三级指标构成,对每项三级指标进行赋分,满分为1000分。指标包括组织体系、社区协商、民主机制、服务设施、社区治安、人居环境、志愿服务、社区活动、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内容,且指标的设定做到可操作、可量化。
评选程序:按照社区推荐申报,街道审核把关,县(市)区、开发区审核上报的程序进行。市民政局将对各地推荐的典型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在媒体进行公示,并向媒体和上级民政部门推广宣传。/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