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降低办税缴费成本、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公主岭市税务局深入推进“首违不罚”制度,通过柔性执法、以教代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为抓好“首违不罚”清单的落实,公主岭市税务局明确系统处理流程和适用条件,抓好政策宣传辅导,切实提升“首违不罚”的知晓度,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针对性培训,严格遵守“首违不罚”适用条件,准确把握执法边界,及时回应纳税人和基层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首违不罚”政策落到实处。
“税务部门的首违不罚政策真是为企业着想,给了我们纳税人一次修正错误的机会,避免了因处罚影响到纳税信用等级。”公主岭市黑林子镇景锋农机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的财务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春耕期间太忙而造成逾期未申报,发现后立即向税务部门说明了情况。公主岭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认为该企业今年属于首次逾期申报,且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符合“首违不罚”的要求,依法对其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同时对企业开展了纳税辅导。
/于高河 姜雪 吉林日报记者 王焕照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