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长春市禁毒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举行公开焚烧毒品活动。
23日8时,运载毒品车队在禁毒民警的押运下,从市公安局院内出发,承载着“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期望,一直运送到宽城区合隆镇华能路1377号华能长春热电厂,准备将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侦办案件中缴获的毒品公开集中销毁。在焚烧前,民警对箱子里的毒品再次进行清点,确保万无一失。
上午10时许,伴随着一声令下,禁毒民警在热电厂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将押运毒品依次倾倒到锅炉内进行无害化销毁。民警将毒品倾倒在锅炉口附近,工作人员则拿着工具将毒品往锅炉内送,伴随着锅炉内冒出的熊熊火焰,毒品瞬间燃烧殆尽。
“我们现在焚烧毒品的是两台350兆瓦燃煤供热机组,炉膛燃烧温度能够达到1000℃以上,毒品进去之后能够瞬间燃烧殆尽,咱们这个销毁过程是无毒无害的,清洁环保,不会带来任何不利的影响。通过我们的监控系统,还能实时看到两边炉膛火焰燃烧情况,还有是烧完了灰渣落下来的情况!”长春华能热电厂运行值长陈飞说。
据了解,此次销毁毒品种类和数量:冰毒74千克;冰毒片9.3千克;海洛因1.4千克;氯胺酮1.8千克;麻黄素25.2千克;甲卡西酮14150毫升;冰毒液10050毫升;大麻3.9吨以及开心水、“奶茶”、摇头丸、鸦片、吗啡等毒品。公安机关开展对缴获毒品销毁行动,是有效震慑毒品违法犯罪、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防范毒品滥用的有效形式,也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禁绝毒品的坚定决心。
此次销毁毒品行动是按照公安部下发的相关规定处理毒品行为。根据《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六条,需要销毁毒品的,应当由负责毒品集中统一保管的禁毒部门提出销毁毒品的种类、数量和销毁的地点、时间、方式等,经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销毁。23日整个销毁全程由省公安厅及长春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监督。
在长春华能热电厂内,禁毒民警还摆放了禁毒宣传板及毒品样品,向广大厂区职工进行了禁毒宣传。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实习生 张铭轩 单欣 报道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