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动省市场监管厅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决定选聘市场监管社会监督员,对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据了解,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社会监督员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愿开展义务性社会监督活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申请,优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从事商会协会、消费维权、法律服务、食品监管等工作的人员中选聘。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对拟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制发文件,发放聘书,并向社会公布。社会监督员每届聘期三年,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可以续聘。
4月23日-5月25日,符合条件的公民可自行上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网站(http://scjg.jl.gov.cn)下载《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带照片的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jlsscjgb@163.com)即完成报名。/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