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依据《旅客运输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运用要素式审判模式,在半天时间内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三起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在上述三起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立案后,民事审判团队第一时间联系到案件原告,协助他们填写该院设计制作的《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乘客要素表》,引导当事人检视自己的主张及证据是否合理合法。填写好要素表后,当事人在庭前将要素表交给被告,并由法官助理主持证据交换,确定双方没有争议的事项。
庭审中,法官主要针对双方当事人对要素表及证据中争议较大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审查。经过庭审,明确了双方的诉辩意见,确定了具体赔偿项目及赔偿金额,法官在短暂的休庭后,当庭进行了宣判。三起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顺利审结。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