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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起长春错峰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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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长春市中心城区早晚高峰交通压力
12月7日起长春错峰上下班

 

调整

1.在长省直事业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下班时间冬季为17:00、夏季为17:30

2.市本级(含)以下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车管所、医保、社保、公积金、产权交易、人才、就业、交通等窗口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中午不间断服务,下班时间冬季为16:30、夏季为17:00。

不变

在长省直机关、市直机关及城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上下班时间不变。

为缓解长春市中心城区早晚高峰交通压力,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12月1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从12月7日起,在长省直事业单位、在长省属国有企业,市直事业单位、市属及开发区属国有企业,市本级(含)以下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车管所等窗口单位,将执行错峰上下班。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下班时间相应调整。

通知中称,在长省直机关、市直机关及城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上下班时间不变。

在长省直事业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下班时间冬季为17:00、夏季为17:30。在长省属国有企业、市属及开发区属国有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参照执行。

市本级(含)以下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车管所、医保、社保、公积金、产权交易、人才、就业、交通等窗口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中午不间断服务,下班时间冬季为16:30、夏季为17:00。

其他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错峰上下班时间,倡导实行网上办公或弹性工作制。

错峰上下班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不包括九台区、双阳区。

通知自2020年12月7日起实施。

据了解,10月中旬,专业部门在长春市范围开展错峰上下班措施问卷调查,通过网络在线微信小程序、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有效征求905个机关事业单位、166所学校及部分市民,共13.35万人意见,结果显示,80.7%受访者赞成错峰上下班。

交通大数据模型预测,新的错峰上下班措施将使早高峰拥堵时刻由7:40后移至7:55,高峰指数最高值由6.33降至5.93,高峰时段的平均速度由28.2km/h升至29.0km/h,交通压力有一定程度的缓解。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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