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省内
3上一版  下一版4
 
仨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接近尾声
北湖居民福利来啦!
的哥醉驾撞护栏 面临终身禁驾
老公借的钱,老婆需要还吗?
公主岭市汽车大路(原腾飞大街)
部分路段逐段封闭施工
 
版面导航
 
站内检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10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公借的钱,老婆需要还吗?
近日,长春净月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时,就涉及到了这个问题
 

老公借的钱,老婆需要还吗?这事儿还真不一定,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时,就涉及到了债务是否由夫妻共同承担的问题。

2015年,被告邸某因做生意需要多次向原告管某借款。后原告管某委托其弟管小某向被告邸某支付借款累计 800000元。被告邸某收到借款后向原告还款共计75000元,针对剩余未还款项,邸某于2020年向原告管某出具欠条一枚,并由被告邸某本人签字、捺印。欠条出具后,被告邸某至今未向原告管某偿还剩余借款本息,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返还。

被告邸某欠原告管某借款 725000元至今未予偿还,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还款责任。原告在诉请中主张,因借款发生于两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认为其用于共同生产经营,两被告应连带承担还款责任。

本案承办法官经审理发现,关于邸某前妻赵某是否应承担此笔借款的还款责任,借条并无被告赵某签字,亦无赵某事后追认,邸某称赵某不知情,原告管某亦无法提供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的证据,故原告主张由两被告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诉请无法得到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还款责任由被告邸某一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报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白城新闻网 http://www.bcxww.com
白城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43号 邮编:13700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