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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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保市场主体19条新举措
农业农村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试点县评审结果公示我省6地将成为全国试点
“吉事办”开通了“办居住证”新功能
向全省消费者发出倡议:
厉行节俭,反对浪费,从我做起!
2020年度 长春市“乡村最美庭院”
即将开始申报
省科技馆昆虫科普展免费参观还可现场学做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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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8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业农村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试点县评审结果公示我省6地将成为全国试点


 

近日,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公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评审结果。经自主申报、省级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拟确定110个县(市、区)为试点县,吉林省6地入选。

长春市双阳区

通化市通化县

白城市镇赉县

白城市通榆县

松原市扶余市

吉林市蛟河市

试点县应满足的基本条件:一是具备一定的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有规模化种植(养殖)基础(该品种在本省份内产业规模应排名前10),有一定的农产品分等分级、初加工、包装、物流运输等基础设施,有带动作用较强的龙头企业、电商企业或协会组织,有影响力较大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扎实,经过试点能够形成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体系、全产业链贯通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二是具备一定的网络销售基础。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占当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超过3%,宽带网络和快递物流实现村村通,有一定的冷链物流能力,有一定数量的农产品电商企业及配套服务企业。 三是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细化实施方案,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地方财政给予必要支持,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相应优惠。

以上条件,贫困地区可适当放宽。

试点县工程建设重点任务包括培育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以运营主体为核心打造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运营服务体系;建立有效的支撑保障体系。

通过试点,探索形成一批符合各地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模式和标准规范,向全国推广应用。/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暄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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