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吉林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办理情况。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天介绍了吉林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的工作情况。
据了解,疫情发生以来,省检察院成立“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全省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依法履职尽责提出了明确要求,依法、准确、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疫情防控秩序,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截至3月9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10件147人。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涉疫情刑事犯罪109件146人;受理审查逮捕20件26人,批准逮捕20件24人(含追捕1件1人);不批准逮捕1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45件51人,提起公诉37件43人;不起诉2件2人,出席法庭26件次,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中,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始终坚持从严惩治务求要“快”,依法惩治务必打“准”,合力惩治个案要“督”,严字当头,绝不手软。在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中,妨害传染病防治罪2件3人,妨害公务罪32件37人;制假售假类犯罪10件13人,哄抬物价类犯罪7件23人;诈骗罪39件43人。与此同时,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对妨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案件,通过全面提前介入,有效实现了快捕快诉。如安图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妨害公务案件,从立案到起诉,仅用了40个小时。
检察机关在履职司法中,切实做到严密、严实、严谨,做到不枉不纵,特别注重审前把关,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的轻重、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对部分案件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充分展现了抗击疫情中的检察温度。如,东丰县检察院对一起在校学生妨害公务案件,长春新区检察院对一起家中有重症病人无人看护的妨害公务案件,均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王馨 记者 韩玉红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