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白城讯 “我来法院时还一肚子气呢,经你这么一调解,既不用上法庭,事还解决了,我这心里得劲多了。”当事人杨某站在大安法院诉前调解室门口,激动地对调解员于亚春说道。
坚持调解靠前机制。杨某和赵某都在市场上卖菜,日前,因为抢占位置发生矛盾,言语不和后大打出手,杨某被赵某打伤。因为赵某不同意赔偿,杨某来到大安法院准备起诉赵某。立案庭法官经审查后发现该案事实较为清楚,完全可以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经过与杨某沟通讲解后,案件移送到调解员于亚春手中。作为大安法院诉前调解的行家里手,于亚春细致地了解案件事实、理清各项费用,并对责任进行了划分。随后,她召集双方当事人,从情理入手,讲解法律规定,劝导双方要以和为贵,和气生财。最终,双方和解,赵某支付赔偿款5500元,两人握手言和。
于亚春从保险公司退休后,就来到了大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担任调解员,有过5年人民陪审员经验的她,在诉前调解方面愈发得心应手。她说:“群众和谐了,社会就和谐了,这是我们人民调解员的职责。”
年初以来,大安法院致力于加强诉前调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践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让司法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建立诉前鉴定机制。为扩大诉前调解范围,高效发挥诉前调解的能动性,今年9月,大安法院在全市率先引入诉前鉴定机制,针对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类型案件,在双方自愿基础上,按程序进行委托鉴定,再根据鉴定结论进行诉前调解。此举,不仅解决了涉司法鉴定案件诉讼周期长的问题,也缓解了法院工作压力,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大安法院制定出台了《大安市人民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诉前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立案后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分流,其中家事、道路、交通等简易案件原则上均分流到诉前调解室进行调解。
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室”力量。选派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退休老干部和社会阅历丰富的陪审员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诉讼服务中心配备三名调解员及一名书记员,派出法庭各有一名调解员。对有诉前化解矛盾可能的纠纷,由调解员先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依法制作调解书,未达成协议的案件导入审判程序。目前,大安法院的调解员已经达到了8名。
完善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大安法院对诉求案件难易程度分析后,进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对事实相对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诉前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后,通过立案程序,分入各审判团队进行审理,确保做到诉调衔接有序,形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灵活解决纠纷,高效审理案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截至2019年10月末,大安法院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28件,调解成功190件,和解10件,正在调解和调解不成功的立案79件,未调解的案件49件,新收一审民事案件2617件,诉前导出率12.5%,导出成功率60.9%。 / 刘云龙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