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群众举报涉黑涉恶
犯罪线索奖励主要依据是什么?
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吉政法联发〔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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