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在11月份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的核查中,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无故不参加动态核查工作,沈阳市建委决定注销包括沈阳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沈阳万科金域蓝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共计13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对此,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说,开发商只是被注销资质,只要没有在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开发商依旧存在。被注销资质的企业只是不能在没有资质证书的情况下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但仍需承担已开发建设项目的产权转移登记、房产证办理等方面的问题。
另外,即便开发商在工商部门注销了企业,通常项目投资方或股东也会成为被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受方,投资方或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他们拒不办理,业主还可以向房管、工商管理、消协等部门投诉。/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