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阳光采购正式运行4天的时间里,药品让利金额已达5964万元。针对部分患者感觉药价没降,北京市卫计委做出回应。据统计,一些低价药、短缺药价格上涨的采购金额仅占药品总金额的5%。
据介绍,市卫计委等部门将联合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管部门对涨价产品开展价格跟踪调查,对无理由伺机涨价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13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获悉,作为北京医改新政之一,4月8日至4月11日,阳光采购正式运行4天的药品让利金额已达5964万元,完全符合改革预期。
药品阳光采购政策实施后,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在用的所有药品(毒麻精放、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中药饮片等不在采购范围内的药品除外)全部纳入阳光采购范围。
按照2015年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全年药品采购量计算,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每年可节约药品采购费用约28.8亿元。
阳光采购过程中,对市场供应充足的常用药,动态联动全国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而对于短缺药品,阳光采购把确保临床用药供应放在第一位,合理提高药品价格,特别是提高全国性、地域性短缺的药品价格,能够在货源短缺的情况下有效占有市场购买先机,同时也能够促进企业积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