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12日宣布,自4月20日起,邮政企业寄递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每立方分米重量不低于167克普通包裹服务资费,由实行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企业可以在不超过国家规定资费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资费水平。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邮政普通包裹寄递资费体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邮政普通包裹寄递服务资费按照省级行政区划、省会城市之间邮运距离,设置31个计费区、6档资费,区分首重、续重计费,首重、续重计费单位重量均为1千克,不再另收挂号费。
通知明确,邮政企业要严格执行邮政普通包裹寄递服务资费标准规定。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