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网站7日刊登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实行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的通知》。通知明确,2017年上半年,公安部、工商总局、民政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分别完成向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开放共享相关信息。
通知指出,公安部牵头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为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中的公民基本信息: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等。
工商总局牵头通过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发布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登记机关、核准日期、登记状态等。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牵头通过互联网(事业单位在线网),向全社会发布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事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证书有效期等。
民政部牵头通过互联网(中国社会组织网),向全社会发布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社会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设立登记日期、住所、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状态、注册资金等。
通知明确,2017年上半年,公安部、工商总局、民政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分别完成向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开放共享相关信息。
2017年下半年起,不断扩大共享信息内容,更多地向全社会公开信息;已经公开的,要优化信息检索和查询模式,方便快捷查询。
通知统一规范了行政审批基本信息共享的接入和查询方式:
公民基本信息共享
1.明确机构。各省明确一个机构牵头与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工作对接,负责统筹省内政务服务大厅(网)信息接入查询。
2.申请证书。各省牵头机构按照公安部《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数字证书申请发放管理办法》,填写数字证书申请表,指定一名责任人具体负责数字证书的申请更换、安全管理以及应用过程中的问题反馈和需求收集。数字证书有效期最长2年,到期后交回重新制作。
3.查询途径。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要使用IE8版本以上终端浏览器,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按授权登录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共享服务系统(http://59.255.92.16/gkgxfw),核查公民基本信息。地方政务服务大厅也可装备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核验居民身份真伪,进行人、证一致性核查比对,查询公民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共享
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可登录(链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或者登录工商总局官网、链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注册号),查询企业基本信息。如遇到数据不一致或有疑义等,可联系当地企业登记机关处理或由上级企业登记机关研究处理。
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共享
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可登录(链接)事业单位在线网(http://gjsy.gov.cn/),或者登录中国机构编制网、链接到事业单位在线网,点击进入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或各地的查询链接,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业单位名称或登记证号),查询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如遇到数据不一致或有疑义等,可联系当地事业单位登记机关处理或由上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研究处理。
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
各地政务服务大厅(网)可登录(链接)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或者登录民政部官网、链接到中国社会组织网,点击进入民政部或各地的查询链接,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社会组织名称或登记证号),查询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如遇到数据不一致或有疑义等,可联系当地民政部门处理或由上级民政部门研究处理。
/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