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开展打击“盗抢骗”集中攻势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动进攻、深挖细查、重拳出击,在专项行动进行期间,我所成功破获6起系列诈骗案。我所在受理案件后,确认犯罪嫌疑人时某,并对其进行劝导工作,2016年11月22日11时许,时某到东昌派出所投案自首称,获得金钱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挥霍消费。我局经审查,于同年12月1日将时某租车诈骗案依法立刑事案件侦查并于立案当日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时某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羁押于通化市看守所。/李庆国
白城新闻网 http://www.bcxww.com 白城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43号 邮编:1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