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约车管理办法上周落地,要求网约车主必须登记改变车辆性质。有很多零星接单的车主既不想完全退出,又不愿意去改变车辆性质,但这种做法很可能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您的爱车一旦发生事故,商业险保险公司可能免责,你所上的保险会成为一张废纸,这样的风险,你敢冒吗?
这个月初,北京海淀法院刚刚审结了一起案件。一辆网约车发生事故后,法院最后判决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免赔,原因就在于车主擅自改变了车辆用途而没有提前告知保险公司。
这次事故发生在今年6月17日。廖某是注册的滴滴快车司机,当时他正好接单,车辆由东向西行驶,因拥堵停驶等待过程中,秦某骑着自行车也由东向西行驶过廖某车辆右侧时,廖某车内乘客颜某开启右后车门与秦某发生碰撞,造成秦某人身及财产损害。该事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廖某负全部责任。
秦某诉至法院,要求廖某、廖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及网约车平台公司、乘车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在庭审中,廖某认可其驾驶的车辆的登记性质为非营运车辆,并以该性质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但他在2016年2月,就通过“滴滴出行”APP软件平台开始从事网约车的经营活动,事故发生时,他接受“滴滴出行”的指派接送乘客。
而交强险保险公司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都提出,事故车辆以非营运车辆投保,但车辆已经注册为网约车,并且事发时候正在从事网约车运营活动,属于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但未将该情况通知保险公司。因此,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定交强险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而商业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及合同的约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不赔?”12月22日,滴滴快车的司机王鑫听记者说了海淀法院的判例后,大吃一惊。“我上的是全险,也不赔吗?”王鑫来北京已经7年多了,一直在郊区兜揽塑钢门窗生意,去年年中,他让媳妇看店,把家用的二手小羚羊换成了速腾,当上了网约车司机。
网约车管理办法落地后,没有北京户口的王鑫本来有点犹豫,但当初劝他入行的朋友们都不打算退出,王鑫也想继续坚持。“冬天本来就是我们做门窗的淡季,我再拉几个月试试。而且,不让非京牌开,我们的生意还能好点,不干挺舍不得的。”听说了保险可能不赔付之后,王鑫在担心之余也存着侥幸心理:“北京的路我挺熟的,小心点开吧。”
从上周政策落地后,记者先后采访了11位滴滴车司机,其中7位户口不在北京,4位北京人,而只有一位以前开过出租车的北京人老罗听说过保险拒赔的情况。
在这11人中,有6个自称已经把开网约车当成职业,另外5人都自称偶尔接单。把网约车当成职业的6人都表示还会继续开,而自称偶尔接单的5人中,有两人明确表示将不再接单,另有3人犹豫中。
王海就是明确不再接单的一个,他开的是奔驰,听了记者讲的案例后,对记者连声称谢,说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以后再也不“玩票”了,不仅不想再接单,王海还告诉记者,他回头就要跟网约车平台咨询,如何能取消注册, “万一以后保险公司以这个为理由拒赔,我损失可大了,不值当的。还得杜绝保险公司找后账这个可能,万一他们拿我曾经接单、曾经注册过快车司机的事儿来主张拒赔,也够恶心人的。”(部分车主为化名)
/北京晚报